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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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德见证 助力发展

2019年12月20日,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暨第六届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宁夏银行董事会工作人员上下齐心、紧锣密鼓的筹备中顺利拉开帷幕。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接受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丁惠军、张岩律师及其团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

2019-12-23 作者 侯淑颖 编辑 吴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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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暨第六届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宁夏银行董事会工作人员上下齐心、紧锣密鼓的筹备中顺利拉开帷幕。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接受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丁惠军、张岩律师及其团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

会前,丁惠军律师、张岩律师带领拓玲霞、张伟、梁佳慧、侯淑颖、毕英凯等团队成员精心筹备并与宁夏银行工作人员演练会议议题。立足《公司法》,结合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从合法、合规的视角出发,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保驾护航。

会议伊始,见证律师与宁夏银行工作人员一一查验、核对到会参与人员的参会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居光华主持,全程会议决议6项议案,并由股东投票表决意见,本所见证律师全程参与会议,并协助进行计票核对工作。

计票结束后,本所张岩律师对各项议程的计票和表决结果,发表了律师见证意见。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以优质的服务、严谨的态度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赢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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