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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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典”促行,“典”亮生活—辅德律师事务所赴中宁县进行民法典宣讲

2021年3月16日,中宁县司法局向我所发出邀请函,邀请辅德律师远赴中宁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民法典宣讲活动,让《民法典》真正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21-03-22 作者 吴雨星 编辑 吴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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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6日,中宁县司法局向我所发出邀请函,邀请辅德律师远赴中宁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民法典宣讲活动,让《民法典》真正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将法治宣传与律师群体专项治理、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我所接受中宁县司法局邀请,选派11位律师组建“中宁民法典义务宣讲团”,于3月18日赴中宁县8家机关、企业及学校进行《民法典》大宣讲活动。

在机关宣讲中,中宁县住建局的机关干部职工共计60余人参加。我所曹慈义律师重点围绕明确婚姻家庭性质及亲属范围、离婚冷静期、防止家庭暴力、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等社会生活热点阐释。讲座内容丰富,并引用真实的典型案例,充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对干部深入学习民法典、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在企业宣讲中,天元锰业集团金属锰三厂、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和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共组织500余职工参加,我所律师王丽琴、马巍、朱玉成律师结合各企业特点,从生产经营风险、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讲解说明,并就如何有效降低企业民事涉诉风险提出重要建议,还讲解了企业员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企业员工如何防范套路贷、电信诈骗的侵害,并重点对涉毒品违法犯罪预防、危险驾驶犯罪预防进行了讲解。

在学校宣讲中,中宁三小、中宁十一小和中宁一中共组织3600余名学生家长参加宣讲,中宁一中还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将宣讲推送给学生家长,扩大受众面,为学校师生和家长带去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倪律师,受到暴力侵害或者见义勇为时失手打死对方怎么办?”在提问环节,中宁县一中一位学生当场提问。

倪豪鹏律师根据学生提出的问题,耐心地进行了详细解答:“首先见义勇为值得鼓励,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寻求周围人的帮助可以更有效、安全的解决问题,尽量避免暴力对抗,而真发生时,在对方失去抵抗力时不要再追击,否则就超出了见义勇为的范畴。”

我所陈岩、岳黎春、倪豪鹏律师结合实践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讲故事的方式,把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内容生动呈现,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并在现场和学生互动,解决学生的相关问题。

在乡镇宣讲中,新堡镇、徐套乡和喊叫水乡共组织450余名乡村干部及群众参加宣讲,我所于波、拓玲霞、高婷律师围绕民法典中所涉农村地区易发的婚姻家庭、林权纠纷、土地流转、宅基地、交通肇事等内容相关的法律条文,以村民生活中遇到的实际民事纠纷问题为突破口,以典型案例为牵引,用生动浅显的语言讲述民法典概念、日常生活中民法典适用情况和民法典的实际运用等内容,引导参会人员积极学习民法典。现场律师还就村民们提出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民间借贷等方面较为关心的相关法律问题,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

新堡镇讲座结束后,盖湾村村民陈莉向于波律师提问:“于律师,我与同村村民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合同,将登记在我名下的承包地转给他,而目前承包地已被征收,那承包地被征收后相应的补偿费用应该归谁?”
于波律师根据问题详细向村民解答:“首先需要明确你和他所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及合同的性质;其次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判定该合同的效力,进而确定该承包地的实际经营权人;最后,待确认了该承包地的实际经营权后,根据确权的结果最终分配相应的补偿费用!”
宣讲结束后,现场群众纷纷表示《民法典》和自身生活密切相关,通过律师的宣讲,使大家对民法典中新的规定有了全面细致的认识和掌握。今后一定加强《民法典》的学习,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道善行,惟德是辅。”不断普及法律知识、履行律师社会责任是辅德律师的从业初心。辅德将继续坚持送法到基层,普法进乡村,切实做好法律公益,“典”亮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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