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约稿丨“上级机关”还能否成为拖延给付的挡箭牌? ——新法速递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2020年7月5日,国务院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后称《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立足于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控制地方债务增加的出发点,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中对价支付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在当前全球经济面临疫情冲击,中小企业生存举步维艰的现状下,《条例》的发布无疑有效提振了中小企业经营者信心,条文规定虽不能称为尽善尽美,但至少从立法层面做到了有温度、有态度,平衡了中小企业与体制内主体间的交易地位,是营商环境改革过程中的重大立法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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